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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設公司與租用項目不符 黎智英遭重判5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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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設公司與租用項目不符 黎智英遭重判5年9個月(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向香港科技園公司以優惠價租地設置壹傳媒大樓,被控在大樓內設置與申請業務無關的辦公室且未申報,先前被裁定欺詐罪成,今天 (12/10)遭重判5年9個月,另判罰款200萬港元(約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