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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三讀增列經濟間諜罪 最重判刑12年、罰1億

作者 李英婷
《國安法》三讀增列經濟間諜罪 最重判刑12年、罰1億(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立法院今(5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經濟間諜罪」,明定任何人不可為外國、中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侵害、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億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