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報報導太報球棒實名制? 內政部澄清:需有背景者及車內有危險物兩要件作者 徐筱嵐2021/11/23 15:26#內政部17 家 · 94 篇#徐國勇22 家 · 254 篇#警政署17 家 · 56 篇#刑法7 家 · 8 篇#註記13 家 · 41 篇#行車糾紛9 家 · 19 篇#球棒18 家 · 148 篇配圖來源:太報<p>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要求警察「臨檢發現車內有球棒、刀械等危險物品將進行註記」,引發外界質疑「球棒實名制」。內政部連續發出澄清,強調針對「曾有」暴力犯罪、幫派組織犯罪紀錄者,若發現其車內有刀械、球棒...https://www.taisounds.com/Taiwan/Politics/uid585228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