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財逼死王家5口 「李團長」二審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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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李團長」的四十五歲女子李惠雯,以黃金投資、團購等話術詐騙台中豐原王家及其他被害人逾一千五百萬元還恐嚇逼債,王家五口後來輕生死亡。一審判李女十一年,檢方認為量刑過輕而上訴,台中高分院昨認定一審刑度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綽號「李團長」的四十五歲女子李惠雯,以黃金投資、團購等話術詐騙台中豐原王家及其他被害人逾一千五百萬元還恐嚇逼債,王家五口後來輕生死亡。一審判李女十一年,檢方認為量刑過輕而上訴,台中高分院昨認定一審刑度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