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條款上路後起訴首例 高雄男虐童撞牆遭加重求刑12年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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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26歲鄭姓男子長期以管教為理由,凌虐同居人的2名兒子,甚至還因懲罰其中一名男童在陽台半蹲時,壓住男童頭部撞擊牆壁,導致男童顱內出血重傷。高雄地檢署今(13)日偵查終結,依7月新修正《刑法》第286條,即俗稱「剴剴條款」起訴鄭姓男子,並建議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成為新法上路後首例起訴案件。...

高雄26歲鄭姓男子長期以管教為理由,凌虐同居人的2名兒子,甚至還因懲罰其中一名男童在陽台半蹲時,壓住男童頭部撞擊牆壁,導致男童顱內出血重傷。高雄地檢署今(13)日偵查終結,依7月新修正《刑法》第286條,即俗稱「剴剴條款」起訴鄭姓男子,並建議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成為新法上路後首例起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