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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偷窺洗澡未用攝影工具 男子僅依《社維法》罰3千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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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偷窺洗澡未用攝影工具 男子僅依《社維法》罰3千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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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女子3日深夜洗澡時,發現一個陌生男子正在偷窺,讓她嚇到大叫報警,更因害怕焦慮多日無法入睡。事後警方抓到偷窺者,最終卻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3000元,讓她相當不能接受,對此律師也解釋,現行法規若偷窺者僅以肉眼觀看,未使用任何攝影工具或設備,則不構成《刑法》窺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