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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強制治療未規定最長期限 大法官做警告性宣示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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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強制治療未規定最長期限 大法官做警告性宣示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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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性侵強制治療並沒有規定最長期限,而涉犯猥褻的盧姓男子和2位法官,質疑刑法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條文並不合理、有違憲疑慮,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在今天作出解釋,指出相關條文大致合憲,但也做出警告性宣示,要求三年之內相關單位就軟、硬體設施進行檢討改善,將強制治療制度和刑事處罰做出區隔,否則不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