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贓車擊斃少年 二審依過失致死判5個月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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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員警劉政國105年追贓車時,開槍擊斃了副駕駛座的16歲徐姓少年。今天二審宣判,劉政國對於使用槍械的時機跟必要,沒斟酌注意,照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 楊梅分局副分局長楊昌祐表示。「劉員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以後會來研議,本分局尊重司法判決結果,雖然感到遺憾,但戮力積極維護轄...

桃園市員警劉政國105年追贓車時,開槍擊斃了副駕駛座的16歲徐姓少年。今天二審宣判,劉政國對於使用槍械的時機跟必要,沒斟酌注意,照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 楊梅分局副分局長楊昌祐表示。「劉員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以後會來研議,本分局尊重司法判決結果,雖然感到遺憾,但戮力積極維護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