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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油案更二審宣判 郭烈成8罪共判20年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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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油案更二審宣判 郭烈成8罪共判20年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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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震驚社會的黑心油案,販售劣質油給強冠公司的屏東地下油商郭烈成,不服更一審被判19年4個月徒刑再上訴,15號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宣判,認定郭烈成違反食安法等8罪,各處2年2月到2年11月不等徒刑,共計20年,全案仍可再上訴。 飄來臭味的油廠,卻是地下油商郭烈成與員工製成劣質食用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