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新聞

立院三讀 行車未禮讓視障者最高罰7200元 | 公視新聞網 PNN

未署名
立院三讀 行車未禮讓視障者最高罰7200元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公視新聞

為了保障視障者行的安全,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開車行近斑馬線和轉彎時,不禮讓視障者優先通行,將加重罰鍰至最高7200元。並增訂條文明定,在斑馬線放置物品妨礙交通者,最高可罰6000元,保障視障者的通行安全,也被稱為「台灣白手杖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