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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過 車未讓視障者最重罰7200元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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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過 車未讓視障者最重罰7200元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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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台北市發生七百多件行人穿越馬路時被撞,而視障者過馬路的風險又比一般人高。立法院今天就初審通過,增訂沒有禮讓視障者先通過,可處2400元到7200元罰鍰,是沒有禮讓一般行人的兩倍罰鍰。 差這麼一點就撞上計程車,全盲的張先生,天天出門都得靠手杖來輔助,但手杖能探測的距離畢竟有限,透過張先生身上配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