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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警擊斃通緝犯 二審判國賠150萬定讞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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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警擊斃通緝犯 二審判國賠150萬定讞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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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名羅姓通緝犯拒捕企圖逃逸,遭到楊梅分局警員葉驥,朝腿部開3槍、傷重身亡,家屬氣憤提起國賠。高院判決,桃園市政府必須賠償150萬,全案確定。桃園市長鄭文燦和市警局表示,賠償金會由市府負擔,但希望司法單位,能深入了解警察執勤時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