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視新聞報導公視新聞核電廠未評估就降載 擬修法最高罰1500萬 | 公視新聞網 PNN未署名2018/9/30 19:00#300萬1 家 · 3 篇#修法3 家 · 7 篇#原能會4 家 · 10 篇#台電10 家 · 40 篇#有期徒刑1 家 · 2 篇#核電廠4 家 · 4 篇#2號機#核一廠3 家 · 3 篇#核能5 家 · 5 篇#機組#管制3 家 · 4 篇#車諾比#風險4 家 · 6 篇配圖來源:公視新聞去年台電擅自降載核一廠2號機發電、延後歲修,引發安全質疑。近期原能會預告修法,明訂核電廠機組若未經原能會評估即降載,最重可依核管法處300萬至1,500萬元罰鍰;而若台電不願理會,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http://news.pts.org.tw/article/40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