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新聞

林益世「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 | 公視新聞網 PNN

未署名
林益世「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公視新聞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汙案,二審遭判刑13年6個月,最高法院今天將「違背職務收賄」部分發回更審。但「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必須入監服刑。 最高法院副發言人梁宏哲指出,「原判決他是以林益世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五條的規定,認為他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但是立法委員行為法,它只是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