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廠弊案 張榮味索賄判8年定讞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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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前林內鄉長陳秉立,任內辦理林內焚化爐工程,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前年十月更四審,兩人分別被判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皆提起第三審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且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2002年雲林縣政府斥資33億元,興建林內鄉焚化廠,達和公司為取得焚化廠興建營運權,涉嫌...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前林內鄉長陳秉立,任內辦理林內焚化爐工程,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前年十月更四審,兩人分別被判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皆提起第三審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且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2002年雲林縣政府斥資33億元,興建林內鄉焚化廠,達和公司為取得焚化廠興建營運權,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