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視新聞報導公視新聞管中閔發文批教部應承擔法律責任 | 公視新聞網 PNN未署名2018/4/1 19:09#台大校務會議2 家 · 2 篇#教育部16 家 · 196 篇#法律7 家 · 29 篇#管中閔18 家 · 136 篇#遴選委員會1 家 · 2 篇#台大校長9 家 · 21 篇配圖來源:公視新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遴選爭議、持續延燒,他今天在臉書,二度發表聲明,痛批教育部至今還沒核定這項人事案,根本就是推諉卸怠、應承擔法律責任。 管中閔表示,依大學法第九條,原定2月1號上任,最遲不得超過3月18號。...http://news.pts.org.tw/article/38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