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視新聞報導公視新聞立院三讀 特定營業場所發現毒品須通報 | 公視新聞網 PNN未署名2017/5/27 12:26#三讀通過2 家 · 4 篇#修正案2 家 · 6 篇#毒品14 家 · 149 篇#營業3 家 · 6 篇#通報2 家 · 6 篇#北投分局1 家 · 2 篇#吸毒9 家 · 25 篇#立法院14 家 · 232 篇#飯店10 家 · 22 篇配圖來源:公視新聞為了避免飯店成為毒品趴的場所,立法院26號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明定像是飯店、摩鐵等特定營業場所,如果知道有人有毒品或吸毒,沒有通報警察,可以罰10萬到100萬,情節重大者,可以要求停業。...http://news.pts.org.tw/article/35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