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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警方臨檢應舉證明確事實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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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警方臨檢應舉證明確事實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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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會主委李永得拒絕警方攔查事件,今天也引發維護治安,或是侵犯人權的討論。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員警應舉證明確事實,證明犯罪可能,才能臨檢。律師認為,這次的事件,是帶有教育意義的案例,臨檢當下,警方就應該跟民眾說明,臨檢的依據是什麼,如果無法說明,就要停止盤查的動作,減低侵犯人權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