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剝皮 外籍工籲速廢3年出國1日規定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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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名外籍勞工,走上街頭,扛著自製的假人皮,來諷刺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是對外籍勞工剝皮,因為,依現行規定,外籍勞工受僱用滿三年,如果要續聘,就必須先出境一天,才能再回台工作,像這位,從越南來台工作8年的阿甲,就曾經二度出境,要再回台前,卻被國外仲介,收取5500和7300美金的仲介費,讓他真的吃...

近千名外籍勞工,走上街頭,扛著自製的假人皮,來諷刺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是對外籍勞工剝皮,因為,依現行規定,外籍勞工受僱用滿三年,如果要續聘,就必須先出境一天,才能再回台工作,像這位,從越南來台工作8年的阿甲,就曾經二度出境,要再回台前,卻被國外仲介,收取5500和7300美金的仲介費,讓他真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