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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油案 強冠老闆二審重判22年罰1.2億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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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油案 強冠老闆二審重判22年罰1.2億 | 公視新聞網 PNN(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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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賣黑心油的高雄「強冠公司」,今天二審宣判,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被加重刑責,從20年改為22年,重罰部分也加重到1.2億,並且依法沒收犯罪所得8千多萬元,全案還能上訴。 強冠公司被指賣售黑心油引發食安危機,兩年前,檢調認定強冠董事長葉文祥跟副總經理戴啟川明知不得購買餿水油當原料,還加工製成豬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