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良嶼】沒收罷免及其反思:為何台灣人會選出藍白?
作者 蕭良嶼
<p>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除了「選舉」之外,其他三種政治權利並非其他民主國家皆必然配備。創制與複決其實在《公投法》修正前,幾乎沒有實際使用過。罷免則更是某程度上而言已經遭到武器化,變成不同陣營之間彼此保證毀滅的致命攻擊手法,更有甚者,小自里長大至直轄...
<p>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除了「選舉」之外,其他三種政治權利並非其他民主國家皆必然配備。創制與複決其實在《公投法》修正前,幾乎沒有實際使用過。罷免則更是某程度上而言已經遭到武器化,變成不同陣營之間彼此保證毀滅的致命攻擊手法,更有甚者,小自里長大至直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