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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澄清:國安局副局長非行政院核定權責

未署名

內政部表示,本次內政部警政署署長、3個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等人事調整案均屬警監職務,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1條規定,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遴任,至國家安全局副局長本屬該局權責,內政部完全瞭解,絕不可能逾越權限,並無簽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