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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已讀不回」太無情 新竹地院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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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有被「已讀不回」的經驗,但現時竟成為訴請離婚的重要證據。新竹一名林姓女子控訴,指陳姓丈夫對自己漠不關心,就車禍場後傳給他的訊息都已讀不回。林女心灰意冷之下,遂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認定男方「無情」,故判准離婚。<br/&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