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東莞分行收取回扣案 金管會開罰300萬
未署名

針對彰化銀行東莞分行員工向評估公司收取款項一事,金管會3日表示,已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因此對彰銀核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金管會指出,彰銀東莞分行自設立至今,總行未考量國內法令及該分行所在地法令規定及實際營運的特性,督促分行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予以有效約...

針對彰化銀行東莞分行員工向評估公司收取款項一事,金管會3日表示,已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因此對彰銀核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金管會指出,彰銀東莞分行自設立至今,總行未考量國內法令及該分行所在地法令規定及實際營運的特性,督促分行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予以有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