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性騷擾幼童 擬修法公布姓名
未署名

行政院院會今(22)日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通過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職幼教人員如有體罰、性騷擾的行為,將可公布其姓名。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為改善當前少子女化、低生育率問題,建構完善生養環境,行政院已將「生...

行政院院會今(22)日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通過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職幼教人員如有體罰、性騷擾的行為,將可公布其姓名。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為改善當前少子女化、低生育率問題,建構完善生養環境,行政院已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