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占用市地 將歸還土地建物給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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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占用台中市公有土地逾46年,台中市政府104年提起訴訟。一審救國團敗訴,二審經法官勸諭達成和解,救國團將負擔所有訴訟費用、按一審判決給付不當得利約694萬元給市府,111年1月31日前更將自行拆除占用部分設施後,返還土地與建物,歸還前也將按季給付占用所生的不當得利...

救國團占用台中市公有土地逾46年,台中市政府104年提起訴訟。一審救國團敗訴,二審經法官勸諭達成和解,救國團將負擔所有訴訟費用、按一審判決給付不當得利約694萬元給市府,111年1月31日前更將自行拆除占用部分設施後,返還土地與建物,歸還前也將按季給付占用所生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