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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罪遭判6個月 陳明文: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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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罪遭判6個月 陳明文:無法接受(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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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被控在擔任嘉義縣長任內涉嫌圖利廠商,嘉義地方法院2012年9月判決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6日以洩密罪改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陳明文表示,今天的司法宣判結果令人非常遺憾,他個人無法接受,收到判決書之後,會再跟律師研議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