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判6個月得易科 張花冠「恭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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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明文在2008年嘉義縣長第二任內,被控民雄涉嫌汙水下水道工程違法案,一審以罪證不足判無罪,經檢方上訴迄今近5年,二審台南高分院26日下午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以上訴。陳明文對外表示,這個官司是當年馬英九政府執政後,對民進黨縣市長追殺的...

立委陳明文在2008年嘉義縣長第二任內,被控民雄涉嫌汙水下水道工程違法案,一審以罪證不足判無罪,經檢方上訴迄今近5年,二審台南高分院26日下午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以上訴。陳明文對外表示,這個官司是當年馬英九政府執政後,對民進黨縣市長追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