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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性侵等罪判刑定讞 殺人罪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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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砍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一審法院認為張男尚有教化可能、判他無期徒刑,二審因和林女家屬和解,改判21年6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11)日將張男涉犯的殺人罪發回更審;另外,張男同案所犯強制、侵入住宅與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合併判刑1年、得易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