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騎士酒駕撞飛鬼切嬤 法官「1原因」判撤銷網炸鍋 交通局說話了
林毅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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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楠梓去年發生一起機車騎士酒駕,撞上了「鬼切阿嬤」的車禍。警方到場後,依照SOP對騎士進行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2毫克,認定其酒駕肇事致人受傷,裁罰1萬5千元並吊扣駕照2年。未料騎士上訴後結局大逆轉,法官認為車禍發生與酒駕無因果關係,改判撤銷處分。對此,交通局表示遺憾,將進行上訴。
事發在去年8月,黃姓機車騎士行經後昌路一處超商前時,路旁一輛由高齡婦人騎乘的機車突然橫向切過車道,意圖直接騎到對面郵局,他反應不及撞了上去。事後遭交通局認定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肇事致人受傷」條款,罰鍰1萬5千元並吊扣駕照24個月。黃男不服提出上訴,主張自己是前一晚飲酒,當下意識清醒,騎直線也都沒有歪,是對方「鬼切」才會導致反應不及撞上,認為不可將責任歸咎於他。
法官勘驗鑑識器畫面後,認定婦人從外側車道突然向左「鬼切」,黃男根本沒有時間反應,且審酌警方觀察紀錄表,顯示黃男直線測試與同心圓繪製均無異常,控制能力正常,因此認為車禍與酒駕無因果關係,判決黃男勝訴。
判決引起網路譁然,網友紛紛表示,騎士可能並非車禍主因,但酒駕上路是事實,對於結果感到不解,痛批縱容酒駕。高雄市交通局表示,對此判決感到遺憾,將在審閱判決內容後依法提出上訴。律師李茂增表示,如果當初警方開立的紅單為酒後駕車,那麼紅單效力仍予以維持,不會因法院判決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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