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蕊杜巧克力工坊」可可粉過期半年 巧克力含量低於25%遭罰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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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蕊杜巧克力工坊」可可粉過期半年 巧克力含量低於25%遭罰12萬(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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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115年度可可製品製造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共查核61家業者,揪出多家業者標示不實、存放過期原料等疑慮,並依法裁處。嘉義市「蕊杜巧克力工坊」被查獲可可粉原料過期近半年,挨罰6萬元,又被查獲部分產品標示不實,巧克力含量未達25%,依規定不得標示為巧克力。苗栗知名業者「巧克力雲莊」,被發現存放過期紅豆內餡,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指出,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至國內各知名巧克力業者工坊稽查,4月10日至苗栗縣巧克力雲莊有限公司公館廠時,於業者冷凍庫內發現已於4月1日到期的銅鑼燒紅豆內餡,依「食安法」第15條裁處6萬元罰鍰;嘉義市蕊杜巧克力工坊,5月5日被稽查時,發現業者留有去年10月9日就到期的可可粉原料,亦依法處6萬元罰鍰。

除留有過期原料,蕊杜巧克力工坊還被發現共12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魏任廷指出,該業者共10件巧克力產品未依規定標示成分與淨重,另2件產品巧克力含量未達25%,依規定不得以「巧克力」為產品名稱,業者仍標示「晨曦藏心巧克力」、「焦糖鹽之花藏心巧克力」販售,全案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裁處業者6萬3千元罰鍰。

登記於新北市的喬伊絲巧克力工房,所販售的「星球禮盒(半圓9顆入)」也涉及標示不合格,魏任廷指出,業者產品包有內餡,而非完整巧克力,依「巧克力品名及標示規定」,需標示含餡、加工或同意義文字,業者僅標示為星球禮盒,被依法裁處4萬元罰鍰。

食藥署指出,本專案查核61家業者,抽驗80件巧克力相關原料、13件可可豆原料、10件堅果類原料及46件巧克力成品,檢驗重金屬「鎘」、農藥殘留、黃麴毒素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另部分業者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一級品管、追溯追蹤、標示或定型化契約未臻完善等缺失,皆已依法處辦並限期改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