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人事遭封殺 翁曉玲:對不懂妥協的少數總統再次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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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進行27名監委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在藍白多數反對下,被提名人均未達過半同意門檻,全數遭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這不僅是國會對監委人選的嚴格把關,更是對一意孤行、不懂政治協商與妥協的少數總統賴清德再次當頭棒喝,「賴清德上任2年半藐視民主政治、破壞憲政法治,偏執霸道的作法,立法院不會接受」。

翁曉玲表示,今天參加立法院本會期第一次院會,針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監察委員等27位被提名人進行同意權投票。立法院最終以過半數決議,全數否決賴清德總統提名的27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監察委員。這不僅是國會對監委人選的嚴格把關,更是對一意孤行、不懂政治協商與妥協的少數總統賴清德再次當頭棒喝。

翁曉玲指出,賴清德上任2年半藐視民主政治、破壞憲政法治,偏執霸道的作法,立法院不會接受。依循憲法機制運作、確保國家機關正常存續,是所有憲政機關的憲法義務。然而,憲法義務從不等於盲目背書,更非行政權獨大的免責金牌。本次監委提名作業,自始至終未見執政團隊與在野黨進行實質協商與溝通,反而企圖片面將具強烈政黨色彩或爭議的人選,直接送入本應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察院。

翁曉玲說,面對此種破壞憲政獨立機關中立的提名模式,立法院本於民意付託與憲法監督職責,行使同意權予以全面否決,正是為了阻絕監察權淪為執政當局的政治附庸,這才是真正落實對憲法與全民的最高義務。回顧五權憲法之設計,監察院本應為全國最高監察機關,肩負澄清吏治、彈劾、糾舉不法及審計之重任,其核心價值在於超然獨立。但近年來監察院職權的實際運作與社會期待漸行漸遠,屢屢引發外界高度質疑是執政者的權力禁臠或行政權的延伸。

翁曉玲表示,多項國人關心的弊案,如疫苗、快篩、毒雞蛋及不法軍購案等,監察院不查;對行政院長卓榮泰違憲不副署、違法不編預算的檢舉案,監察院拖了7個月也不予立案調查。反觀,在監察院無監委的情況下,監察院竟對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交換生一事積極調查,「真叫人匪夷所思」。

翁曉玲認為,如果賴總統懂得五權憲法,真正了解監察權的性質,就應知道監察委員人選應根植於民意,而非政黨利益及個人意志。特別是在執政黨無法掌握立院多數時,更應尊重在野黨多數意見,尋求聯合提名的方式,提名各方都能接受的候選人,才能真正擺脫政黨私利及一黨專政的質疑,建立監察院獨立行使職權的公信力。

翁曉玲強調,守護憲政秩序,監督權力濫用,國會責無旁貸。她期盼執政當局能真正謙卑傾聽民意,反躬自省,因為唯有回歸憲法本旨,尊重民意與國會監督,國家政局和憲政民主方能真正步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