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除名競選物仍用黨徽?民進黨部寄存證信函要求停止 陳怡君回應
林麗玉約 1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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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助理費案,遭民進黨市黨部停權,但陳仍登記參選年底議員選舉而遭除名。因接獲檢舉,民進黨市黨部表示,因陳怡君部分競選廣告物使用黨徽或民進黨字樣,致使選民誤認混淆,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停止。陳怡君晚間也回應,「黨徽自在人心,而不是選舉的工具。」
不過陳怡君也提到,她完全配合黨部,但請讓她趕快籌措經費找廠商更換,會用最快的時間配合。陳說,民進黨真正的精神,一直都在基層、在每一雙與我緊握的手裡,而不是在冷冰冰的公文裡。有些看板是是不離不棄的支持者因為疼惜陳怡君所以幫我掛上的,我自己製作的看板早就沒黨徽了。
北市黨部今天表示,陳怡君今年2月4日經民主進步黨廉政委員會依循法定程序予以停權2年6月,且因違紀參選已於9月23日經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處以除名處分,既已除名,自無法以本黨推薦名義參選任何公職或有任何對外宣稱、表彰受本黨推薦行為。
北市黨部表示,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陳怡君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宣稱或表彰受民進黨提名,並限期撤除相關宣傳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