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涉收賄遭求10年重刑 鄭天財喊冤:沒有一分錢是放我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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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結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認定其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居中聯繫,自2020年起涉嫌收受多家業者賄賂,收賄逾700萬元,依貪污罪起訴,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鄭天財則回應喊冤稱,張騰龍募的款項,沒有一分錢是放在他自己使用,而是做為豐年祭等活動支付用,他...

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結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認定其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居中聯繫,自2020年起涉嫌收受多家業者賄賂,收賄逾700萬元,依貪污罪起訴,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鄭天財則回應喊冤稱,張騰龍募的款項,沒有一分錢是放在他自己使用,而是做為豐年祭等活動支付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