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參政!李文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特別法 優於國籍法適用
未署名

對於大陸來台人士的公民權及參政權,前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今(27)日表示,擁有雙重國籍不可參選,理所當然,我國國籍法有明文規定。問題在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一國兩區」的概念,依此兩岸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非在台灣地區設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此係...

對於大陸來台人士的公民權及參政權,前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今(27)日表示,擁有雙重國籍不可參選,理所當然,我國國籍法有明文規定。問題在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一國兩區」的概念,依此兩岸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非在台灣地區設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此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