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刑法等修正案 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判10年以上者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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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30)天拍板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這次修法就故意殺人及兒虐案件,在被告經法院判決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的情形,不可假釋,以嚇阻此類型犯罪,彰顯社會公義;另外,依據113年憲判字第2號及第8號判決意旨,就被告行為時的...

行政院會今(30)天拍板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這次修法就故意殺人及兒虐案件,在被告經法院判決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的情形,不可假釋,以嚇阻此類型犯罪,彰顯社會公義;另外,依據113年憲判字第2號及第8號判決意旨,就被告行為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