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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立院刪條文、總統國情報告!大法官:立法僅宣示性、不具拘束力 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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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立院刪條文、總統國情報告!大法官:立法僅宣示性、不具拘束力 何必?(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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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今(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言詞辯論,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該法第15條之1規定總統需定期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大法官詹森林勸雙方冷靜、看有無和解可能,要立法院將該條文刪除,但總統也要履行承諾到立院報告,並直言立院訂一個訓示規定,是建議性質、不具真正義務,「這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