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通過:拒出席聽證會最高處10萬罰緩、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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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24)晚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聽證會事宜。在藍白多數下通過,除非涉及國安機密等理由或個人隱私等,無正當理由,缺席聽證會,或拒絕證言者,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出席聽證會政府人員為虛偽陳述者,得移送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但如為關係人員虛偽陳述者,得處新台幣二萬元...

立法院會今(24)晚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聽證會事宜。在藍白多數下通過,除非涉及國安機密等理由或個人隱私等,無正當理由,缺席聽證會,或拒絕證言者,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出席聽證會政府人員為虛偽陳述者,得移送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但如為關係人員虛偽陳述者,得處新台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