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國籍法》修法 放寬洋將歸化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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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7日)三讀《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天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為連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連續5年以上。不僅放有利體壇針對外籍球員的歸化國籍,同時可因應日益嚴重的「黑戶寶寶」問題。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立法院今(7日)三讀《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天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為連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連續5年以上。不僅放有利體壇針對外籍球員的歸化國籍,同時可因應日益嚴重的「黑戶寶寶」問題。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