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桃園航空城先建後遷期程延至115年12月 加發4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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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日前主持「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24次委員會議」,就桃園市政府提報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先建後遷的完成時間,自114年10月調整至115年8月,考量民眾選擇配回安置土地重建工程者,多以安置街廓土地點交後始規劃其住宅,宜將原規劃1年6個月民眾自建住宅期程調整為1年10個月...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日前主持「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24次委員會議」,就桃園市政府提報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先建後遷的完成時間,自114年10月調整至115年8月,考量民眾選擇配回安置土地重建工程者,多以安置街廓土地點交後始規劃其住宅,宜將原規劃1年6個月民眾自建住宅期程調整為1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