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修法 公有土地和建物財產除3條件都須參與危老建築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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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之1修正草案,這次修法目的是促進危險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及公私合作。內政部指出,對於公有土地和建築物,除非已經有合理的利用計畫、公有土地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的5成以上,或者公有土地佔重建計畫範圍的3成以上且符合相關標準,否則都必須參與危險老舊...

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之1修正草案,這次修法目的是促進危險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及公私合作。內政部指出,對於公有土地和建築物,除非已經有合理的利用計畫、公有土地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的5成以上,或者公有土地佔重建計畫範圍的3成以上且符合相關標準,否則都必須參與危險老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