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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市經發局長涉貪性招待 繳回180萬元合併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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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市經發局長涉貪性招待 繳回180萬元合併判8年(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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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控接受廠商性招待、喝花酒及索賄180萬元,經台南地檢署調查提起公訴,在台南地院審理期間,陳凱凌除當庭認罪,還主動繳回不法所得,台南地院今(16)日合併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台南地院判決文指出,陳凱凌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