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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18歲同婚無須代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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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18歲同婚無須代理人同意(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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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立法院院會今(23日)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未成年人成立及終止同性婚姻關係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等規定。為促進青年獨立自主及鼓勵積極參與社會事務,自今年元旦起,民法成年年齡已從20歲下修至18歲,為此,行政院提出《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