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產創條例」修正草案 前瞻創新研發支出25%可抵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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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17)天通過「台版晶片法」草案,即經濟部所提「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而且不止半導體,下世代及重要供應鏈產業如5G、電動車與低軌衛星等產業也能適用,該草案將送立法...

行政院會今(17)天通過「台版晶片法」草案,即經濟部所提「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而且不止半導體,下世代及重要供應鏈產業如5G、電動車與低軌衛星等產業也能適用,該草案將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