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經濟間諜 立院三讀「竊核心技術最重關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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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利益,並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立法院會今天(20日)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除了新增經濟間諜罪,任何人不可為外國、中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等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同時也增訂禁止採購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的軍品條款,違者最重處7年徒刑...

為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利益,並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立法院會今天(20日)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除了新增經濟間諜罪,任何人不可為外國、中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等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同時也增訂禁止採購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的軍品條款,違者最重處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