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宣示「從漢姓就不能當原住民規定」違憲 原民會:依判決意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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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0年1月17日公布之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漢通婚子女需有傳統名字或從原住民父母姓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憲法法庭今(1)日宣示違反憲法。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尊重司法,將依判決意旨辦理後續事宜」。原民會表示,將遵照司法院大法官判決所提出的憲法規範要旨,包含:取用原住民傳統名字有助促進認同、...

針對90年1月17日公布之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漢通婚子女需有傳統名字或從原住民父母姓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憲法法庭今(1)日宣示違反憲法。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尊重司法,將依判決意旨辦理後續事宜」。原民會表示,將遵照司法院大法官判決所提出的憲法規範要旨,包含:取用原住民傳統名字有助促進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