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強制危險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最高可按次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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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火帶來教訓!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增訂凡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另外,針對屆期未成立管理組織者亦增訂罰則,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此外,經處罰後...

高雄城中城大火帶來教訓!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增訂凡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另外,針對屆期未成立管理組織者亦增訂罰則,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此外,經處罰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