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酒駕累犯得公布姓名照片、同車連坐可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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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重大酒駕事故頻傳,立法院今(24日)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案,針對酒駕累犯定義嚴格年限,從原本5年改為,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另提高酒駕同乘者的罰鍰金額,從原本600元至3000元,大幅提高至6000元以上1萬5000元。道交條例35條第一項,三讀...

因應重大酒駕事故頻傳,立法院今(24日)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案,針對酒駕累犯定義嚴格年限,從原本5年改為,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另提高酒駕同乘者的罰鍰金額,從原本600元至3000元,大幅提高至6000元以上1萬5000元。道交條例35條第一項,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