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局提醒 國慶日出勤應依法加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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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陳瑞嘉說,國慶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補假日)出勤工作者,應依法加倍給付出勤工資。勞工局進一步說明,事業單位若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採行週...

新北市勞工局陳瑞嘉說,國慶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補假日)出勤工作者,應依法加倍給付出勤工資。勞工局進一步說明,事業單位若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採行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