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政黨財務申報期限延長至6/30
未署名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降低不必要的人口移動與聚集,內政部今(18)日宣布,原訂於5月31日以前完成的政黨財務申報,延長至6月30日,並建議政黨優先採用郵寄方式,報送相關申報資料。內政部表示,依據政黨法第21條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的財報,同時也訂有限期補正規定...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降低不必要的人口移動與聚集,內政部今(18)日宣布,原訂於5月31日以前完成的政黨財務申報,延長至6月30日,並建議政黨優先採用郵寄方式,報送相關申報資料。內政部表示,依據政黨法第21條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的財報,同時也訂有限期補正規定...